微企所得税年内继续减半
微企所得税年内继续减半 更新时间:2011-2-16 8:43:22 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我国将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两部门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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