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费攻防战:“过顶传球”或被断
微信收费攻防战:“过顶传球”或被断 MBAChina 微信等OTT们的“过顶传球”有可能要被断了,但攻守双方以及裁判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
在深圳昨日举行的IT领袖峰会上,当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被问及“微信收费”的看法时,他委婉地表达了自己观点:“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一个企业、一个行业要可持续发展,违背经济规律做事都是难以长远的,不管你用任何创新模式,基本的经济规律在创新当中仍然有效。”他还称,希望和OTT的关系是“鱼水”关系,而不是“水火”关系。
而腾讯CEO马化腾也在随后的演讲中回应了常小兵,“常总说得很对,我觉得绝对不是水火的关系,用鱼水、水乳交融、谁也离不开谁理解,(会)更加贴切。”
而就在同一天,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部长苗圩则向外透露,工信部正在协调此事,已经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的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苗圩称,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但严禁利用垄断地位遏制微信等增值服务。“除了我们协调,还得靠这个竞争机制,三家运营商不能一起串通一气,来垄断这个市场,让他们跟各家去谈判。”
工信部的表态似乎意味着这场博弈已经有了“倾向性”。电信分析师付亮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腾讯与运营商的博弈仍在进行中,但工信部的言下之意是,只要运营商能提出合理的收费模式就可以收费。接下来到了考验运营商智慧的时候了。
OTT业务让运营商又爱又恨
微信和运营商之间的微妙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一方面,微信给运营商带来巨大的流量,提升了用户使用黏性与ARPU值(一个时间段内运营商从每个用户所得到的利润);另一方面,微信也增加了电信运营商的成本压力。特别是中国移动的传统2G网络,此前中国移动方面曾透露,微信已经占用其60%的信令资源,但仅带来10%的移动数据流量。
现场一位参与峰会的运营商人士对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以微信的语音流量每秒0.9K~1.2K计算,前台和后台累加最高不超过20K/小时,而以0.3元的价格购买一运营商的1M网络,至少可以使用微信通话10分钟,而用该手机拨打电话,0.3元也许通话不到1分钟。“微信对运营商传统语音、短信的业务冲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该人士说。
3月19日,工信部发布的《12月全国电信业统计快报》数据显示,今年1~2月,全国短信业务量达到1576.1亿条,同比增长0.7%,明显低于2012年同期的7.6%,微信对短信替代作用明显。与此同时,腾讯宣布截至今年1月微信用户数量已达3亿。微信用户从0到3亿,仅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马化腾在台下会看我怎么说。”常小兵昨日在峰会上仍然并未直接回应是否会收费,但他似乎对OTT企业有新的态度,“国内移动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应该说运营商不容易,OTT公司也不容易,我们眼前看到的是成功的OTT公司,我们看不到的死去的OTT公司也不在少数,大家期盼着随着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的变化,我们能够共同寻找为客户更好服务的方式。”
OTT是 “Over The Top”的缩写,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中的“过顶传球”,现在这个词被广泛用于通信行业,指互联网公司越过电信运营商,在广电和通讯等领域发展各种视频语音和数据服务,比如微信、Skype等。
此前,对微信与运营商的敏感话题,马化腾曾对本报表示,OTT业务让运营商又爱又恨,可能短期内有些是替代关系,但微信的功能加上朋友圈、开放平台等已经超越通信概念,不是传统运营商的业务范畴,未来大势所趋是走向合作的方式。例如,伴随着由OTT的发展,带动运营商从话音流量转向数据流量为主的推动,运营商慢慢会认识到未来的结果将是双赢。
规则之辩
令各界更为关心的是,工信部目前已经关注到运营商与OTT企业收费问题的争议中。
而此前,在被问及工信部将如何监管互联网公司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时,苗圩曾表示,要从保护用户的角度出发,做到一定的规范。“比如怎样提高对用户的服务质量,减少掉话率等”,他还称,对传统通讯方式,工信部有一套管理规则;对新的互联网通信产品,也同样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运营商的态度以前是无所谓,如今是反应略显激进,最终将是无所谓的竞合状态。”金种子创投基金的联合创始人董江勇向本报记者如是称。在他看来,以微信为代表的OTT应用与运营商是一种共荣共生的竞合关系,从长期看,合为主流。
艾媒CEO张毅则认为运营商的管道化作用日趋明显。
对于可能的收费模式,付亮告诉本报记者,OTT与运营商的矛盾并不是通过收费就能解决,而要坐下来一起制定规则,通过技术及资金投入来完善网络。例如,目前微信对信令通道的占用较高,能否从技术上相互协商做出规范,通过技术解决问题。其中有可能促成腾讯与运营商之间达成新收费模式的一种可能是,腾讯愿意为运营商支付一定的相关网络建设投资费用。
而张毅认为收费可能采取的方式是,运营商对微信推出付费版本,类似QQ会员,采取月付费或年付费的方式,对想要更多服务的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是对超出免费使用量外的流量进行计费。
业内其他猜测还包括,如按微信用户增长分成,或者按微信商业化之后的收入分成等。“腾讯的表态已经明确说明微信不会在使用基本的通信功能上向用户收费,但将来不排除会在提供更丰富的增值功能上由用户选择是否付费;以及微信在保证用户隐私、安全和体验的基础上,也可能面向企业用户和开发者们提供收费服务或者分成。”董江勇说。
“不过,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游戏规则在变,运营商同样需要改变。”付亮说,特别是当运营商对待OTT业务意见不一致时,由于腾讯的杠杆作用,很可能推动运营商的用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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