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价加速下跌:哥本哈根后遗症显现
“碳”价加速下跌:哥本哈根后遗症显现 MBAChina 不能太悲观。
李硕(化名)最近反复告诫自己,要鼓足士气。
然而,由于自己手头的一个CDM(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通过该机制购买发展中国家可以出售的二氧化碳减排配额,美国有指定的碳交易场所)项目正在联合国等待审批,而哥本哈根大会之后的一周内,欧洲碳市场价格暴跌,已从15欧元/吨降至12.5欧元/吨左右,跌幅约16.7%,而暴跌的原因多方机构认为是哥本哈根并没有达成实质的结果而造成的。
对于目前的碳交易市场状况,李硕想不着急都难。
两年前,李硕成为国内从事CDM业务的一员。而眼下,像他一样着急甚至比他更着急的大有人在。
“现在太敏感了,在国家发改委的具体政策出来之前,我们什么都不能说。”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某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此前,2009年12月中上旬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表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将减少40%~45%。市场”有充分的空间和规模吸引着各方目光。
“额外性”是关键
李硕们之所以特别关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会议和碳市场价格的变化,是因为CDM项目的赢利与政策息息相关。
据李硕介绍,从事CDM交易不外乎几个环节:寻找合适项目,设计运营模式,开发项目并购买,获得国内许可,到联合国CDM项目执行理事会(EB)处审批核发,EB审核通过后在美国的碳交易所卖给来自发达国家的购买商。
从以上环节不难发现,CDM项目能够获得EB的审批是能否最终交易的前提。而日前,EB就曾经否决了来自国内的10余个风能CDM项目。
“EB的审批主要有两项原则:一个是CDM项目本身是否符合减排原则,另一个则是额外性原则。”李硕说,所谓“额外性”某种程度上相当于CDM项目的“亏损”和交易额的“紧要程度”。
举例说,假设某CDM发电项目因为减排设备的投入,其盈利水平只有2%,而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为5%,则企业往往因为3%的“亏损”而没有减排的积极性。这个时候,如果能够通过将该项目减排的二氧化碳额度转换成CDM项目出售给购买商获得3%以上的收益,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就会很高。EB也乐于批准,在企业的减排中扮演“雪中送炭”的角色。
事实上,目前国内的减排正面临着上述尴尬。
“我们主要关注风力、光伏发电项目,2009年12月刚有一个风电项目通过了EB的注册。但目前来说,整体上规模不大。”国内某主要电力企业CDM运营处处长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国内没有成型的价格配套机制,而国资委主要考核企业盈利,所以,虽然国家鼓励新能源,但企业在‘不赚钱’的项目上确实积极性不高。”#p#分页标题#e#
中小项目或成主流
但即便如此,我国早已成为CDM项目数和减排量第一位的国家。
来自EB的数据显示,到2009年11月底,中国已注册项目671个,占总数的35.15%;已获得核发CER(核证减排量)1.69亿吨,占核发总量的47.51%.而截至2009年12月底,在EB全球已经批准的CDM项目中,中国、印度、朝鲜、巴西分别占47.89%、20.3%、13.03%和10%的份额。国内的减排市场规模初具。
“CDM的交易价格波动较大,风电、水电等不同减排方式的价格也各不相同。2008年时,每吨二氧化碳减排售价最高时达25~26欧元,2009年最低价则多于9欧元/吨。”国际碳资产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Camco)市场经理魏明慧说,“不过,目前国内大的CDM项目基本开发完毕。”
Camco为“碳市场”业内领先公司,2005年开始在国内操作CDM项目,在我国已获批准的CDM项目中,Camco占据的市场份额约为30%.
据魏明慧介绍,此前国内的CDM项目主要针对高能耗企业,从2005年到现在,国内煤化、石化、钢铁、水泥、电力等领域的大型项目基本开发完毕。而由于CDM项目包括卖方国、买方国、联合国等的复杂审批手续,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费用昂贵,兼之联合国审批部门要求新项目的技术最好能不断改进,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CDM项目很难获得最终盈利,也就不会有人愿意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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