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和华泰证券因反洗钱违规各被罚款超千万元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对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和华泰证券的三份千万级反洗钱罚单,同时三家机构共有24人被罚。
其中,民生银行被罚金额最大,达到2360万元,民生银行的违法行为共有四个,分别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海峰、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段兰芳、时任民生银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张春方等12人,因对民生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于1万到8万元不等的罚款,被罚人员涉及运营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法律合规部、信息科技部、信用卡中心、小微金融事业部、金融市场部、公司业务部、直销银行事业部。
收到1820万元罚单的光大银行同样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四项违法行为被处罚。
此外,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章任、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于宝一、时任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柴如军等8人,也因为对光大银行的违法违规银行负有责任,被罚1万到3.5万元,涉及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部、信用卡中心、运营管理部、零售业务部。
除了两家股份制银行,华泰证券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三项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了央行1010万元的罚单。
同时,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孟庆林、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被央行罚款4.5万元、4.5万元、3.5万元和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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