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近日,记者从建瓯市检察院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建瓯市检察院扎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落地见效,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29件253人,适用率达83.27%,高于全市平均值。
据悉,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两年多来,建瓯市检察院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注重检察机关主导,做到保障公正、简化程序、监督诉讼和优化治理。
紧盯机制建设,完善配套制度机制
“市司法局应组建律师库,检察院应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为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今年,建瓯市检察院与建瓯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对值班律师的主体要求、职责范围、工作流程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办法》还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为适用认罚认罪从宽案件提拱了制度性的保障。
同时,建瓯市检察院和建瓯市公安局的合作也“升了级”,两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侦衔接的工作实施细则》,提升了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的效率,加快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办理进度。同时,该实施细则明确了审查起诉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办理流程。
紧盯履职责任,重视办案规范化
重视诉前把关,避免“带病”起诉。建瓯市检察院将“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案件诉前审查的各个环节,加强侦、捕、诉的配合,从源头上堵住证据漏洞,通过审阅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核实证据等方式,深化案件审查,把好案件诉前事实与证据关。
重视庭前协商,保证迅速及时。该院强化庭前协商制度,庭审前主动与辩护人、案件当事人沟通,了解其对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的意见,为出庭做好充分准备,以便有效提高庭审质效。
重视量刑精准力度,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建瓯市检察院与建瓯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检、法均指派专人负责对接量刑工作,实行差异化精准量刑。对醉驾类危险驾驶犯罪速裁程序案件,全部采取确定型量刑建议;对其他认罪认罚案件,采用精准幅度型量刑建议并严格控制幅度。
同时,该院还着力提升量刑建议刚性,加强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对无故不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将采用口头协调、书面纠正违法、抗诉等方式监督纠正。目前,该院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紧盯办案效率,推动实现简案快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我们实行简案快办,办案效率大大提升,有更多的精力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年他办理的3件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受案后3日内快速审查即提起公诉,公诉后,法院在三日内遂开庭审理。从受案审查起诉到案件判决仅用了6天,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畅通流程,简化办案程序。建瓯市检察院积极采取公检法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三集中”模式,形成集约化流转办理机制,促进侦、诉、审环节快速流转、无缝对接、全程简化。同时,简化内部法律文书,将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三书合一”、将起诉书、量刑建议书与适用程序建议书“三书合一”,实现了简案快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及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善治具有重大意义。” 建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运华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各类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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