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投资限额要交税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投资限额要交税吗现在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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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00万,年收入50万,能投吗?基金为什么会有每日限额中国境内自然人能否到境外投资?企业减资时如何处理税务?投资200万,年收入50万,能投吗?投资也好,创业也罢,都是有风险的,盈利都是很难预测的。但凡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都要首先判断是不是庞氏骗局。投资200万元就能一年收入50万,年回报率高达25%,这在当下是一个非常高非常不合逻辑的回报率。
传统制造业平均不到5%的净利润率,其他行业利润率往往也难以超过10%。实际上,GDP增速可以看作全行业的利润增速,如今尚且不到7%。
能达到25%收益率的项目有,但是往往是门槛比较高的领域,比如金融,比如某些市政工程,对于人脉和公司实力都有很高的要求。
如果是一个不知名的公司,或者是突然冒出来的投资项目,上来就说年回报率高达25%,那么几乎可以判定这是一个庞氏骗局,是来骗钱的。
200万元即使每年还回来50万元,还能剩下150万元,庞氏骗局本身就是借新还旧的套路。只要能吸引更多人加入进来,钱就源源不断,等到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组织者就会直接卷款跑路。
公司是假的,身份是假的,账户也是假的,到最后钱多数是找不回来的。
到了2019年,安全收益率的分界点已经是6%,只要超过这一水平的,本金安全基本都没有保障。如今保本保收益的理财方式,三年期国债年收益率4%,五年期4.27%。三年期大额存单上限4.2625%,民营银行五年期存款基本都在6%以下。
贸然投资高回报的项目,风险甚至比投资股票、期货还要高,千万慎重,敬而远之最好。
基金为什么会有每日限额基金限购顾名思义就是单个账户只能申购限定数量的基金份额,甚至是暂停购买。
公募基金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包括基金交易费,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以及基金管理费。一般来说,基金规模越大,交易越频繁,基金公司的盈利也就越多。那么基金公司为什么还要限购呢?
1、保障投资人利益
购买基金实际上是将资金交由基金经理进行管理和投资,但是基金经理建仓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如果某只基金因受市场追捧,在短期内涌入大量投资者和申购资金,那么对基金经理投资布局会产生很大压力,在没有将这些资金进行有效建仓前,大额申购会摊薄原持有人的预期收益。
2、便于基金经理运作
基金规模越大,对基金经理调仓和持股的要求就越高。如果基金规模突然增大,那么基金经理可能没有足够的经历和能力去同时跟踪那么多只股票,导致投资策略上处于被动状态。
3、QDII型基金外汇额度限制
QDII型基金经常会发布暂停或限额申购公告,因为QDII基金需要通过外币进行投资,如果外汇额度不足就只能暂停申购或限购。
4、其他原因
近期受原油价格暴跌和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蔓延等因素的影响,股票市场一片惨淡,很多避险资金流入债市,导致债券预期收益率明显下降,基金经理难以找到合适的债券配置,因而近期有多只债券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以上关于基金为什么限购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中国境内自然人能否到境外投资?国内的富裕阶层到海外进行投资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出现和发展,最近两年中国人在境内大手笔购置国外房地产的新闻不绝于耳,激起人们的普遍兴趣。毕竟中国人尝到房地产投资的甜头,能够低价购买海外不动产的想法还是让很多人心动。此前有传言,上海地区进行个人境外购房试点的外汇政策,但无果而终。然而对于很多人而言,个人如何进行境外投资还是个比较新鲜的话题。田律师结合最近在协助一个人客户进行境外投资业务中的研究心得,遂成此文,在此抛砖引玉。
一、境外投资核准/审批制度
随着2009年商务部颁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之前2004年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目前企业对外投资的制度相对完善。但对于个人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却付诸阙如。
2004年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文件中,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但从当年的文字表述看,该等核准似乎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外投资的大额用汇的投资项目。但随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也主要是针对企业法人的对外投资行为。但耐人寻味的是,该《管理办法》在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参照本办法执行”。似乎意味着,个人对外投资,也应比照该颁发进行核准。目前实践中尚不得而知是否有人执行过该核准程序。
根据发改委和商务部的职能划分。通常海外投资项目经过核准后,尚需要就企业开办向商务部进行核准。然而问题随之而来,目前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仅仅针对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过程中的企业开办、变更等问题的核准,并没有针对个人境外投资的管理内容。根据国内的法律实践,通常没有明文规定的,往往是不可以做的。因此,个人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做法目前难以行得通。
当然,根据现有的规定,个人要进行海外投资的变通做法就是首先在国内设立一家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申请境外投资。
二、个人境外投资外汇问题
个人对外投资,无论是实业投资还是购买海外房地产,资金如何出境一直都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此类用汇属于资本项目用汇,目前尚处在严格管控之下。根据2008年修订《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显然,这一规定意味着个人是可以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只是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外汇登记。但这一条的后一句规定又使个人对外投资是否需要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的问题横在面前,没有答案。
无论是海外实业投资还是投资境外不动产,所需资金一般均要远远超出目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个人年度五万美元的结汇额度。这客观上使得通过合规的途径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境外投资。
目前除了境内个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海外融资这一境外投资用汇有章可循,其他境外投资均没有具体实施的规则。国内先知先觉的温州地区关于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试点方案也因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反对,短命夭折。这也说明了国家在个人境外投资等资本项目的管制上丝毫没有放松。
三、特殊目的公司(SPV)
从目前的规定层面看,境内个人仅有的境外投资方式就是设立海外特殊目的公司。根据《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境内居民在根据该75号文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之后可以在境外(一般是指开曼、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办理有关外汇出境手续。
然而之前在实践中,囿于国家对个人境外投资态度的不明朗,尽管《外汇管理条例》和75号文均表明,境内个人可以从事境外投资活动,但实际上各地外汇管理局均拒绝办理个人境外投资的有关外汇登记。2011年5月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11〕19号)对居民个人设立海外SPV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似乎意味着个人进行境外投资的渠道即将畅通,市场尚需拭目以待。
四、境外购房
境外购房已经成了中国人投资房地产热情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渠道。但对于更多人而言,因为资本项目外汇管制,投资海外房地产如水中望月一般。目前社会上部分投资人士往往通过利用个人年度用汇5万美元的规定通过组织亲戚朋友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转移资金至海外账户,满足国外购房的首付款要求。之后的按揭还款,往往控制在每年还款额不超过五万美元,利用个人年度用汇额度予以还款。
在上海市场上有很多国内外的理财机构在帮助客户解决海外购房的相关问题。田律师也可以向客户推荐自己熟悉的中介机构。
五、实践中的做法
尽管国家对于个人海外投资管制严格,但实践中往往也有一些变通的做法。当然这些办法往往属于灰色地带甚至直接违反了国家的有关外汇制度。但这似乎是外汇管制所必然引发的现象。
除了前文提及的个人先注册公司再以境内公司境外投资的方式进行海外投资的办法之外,实践中还有一些其他的办法。
企业减资时如何处理税务?企业减资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注册资本没有缴实,减资仅为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不涉及纳税问题,如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际出资300万元,现股东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00万元,减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这种情况正常走减资流程即可(股东会决议、报纸上公告45天等流程)。
第二种:对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进行减资,如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出资1000万元,股东会决定减资500万元。这种情况下减资视同于向各股东进行分红,根据公司章程中和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分红所得,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20%税率缴纳个税。
如果股东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差异化”政策缴纳个税,即:持有股票时间一年以上的免个税;持有时间少于一个月的全额缴纳个税;持有时间大于一个月少于一年的减半征税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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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结束,投资限额要交税吗和投资限额要交税吗现在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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