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都改革突围:局限来自劳资关系等三因素
重庆成都改革突围:局限来自劳资关系等三因素 更新时间:2011-2-4 10:35:57 从效率、平等和稳定三个角度看以往30年全国改革和发展总的形势,成绩是显著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否则,我们就会怀疑改革开放的意义所在。但是,我们的局面远不太平。
从国民经济效率看,形势已很让人忧虑。多年促进经济增长的“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已很难持续发挥作用,结构问题日益突出。国有大企业在国内竞争中称雄,私营经济的空间仍受到挤压。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长期得不到突破,以致要素市场的结构性问题相当严重。
从社会平等构建的角度看,我们在公共财政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在劳资关系的调整方面建树不够,而后者才是决定社会利益分配的基础性因素。中国劳动者普遍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高、劳动保护付之阙如,以致中国GDP增长对就业拉动的作用显著低于发达国家相应经济发展时期的水平。
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我国虽然已经产生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过去那种“压力型”社会稳定模式正在发生转化,但这种转化的基础尚未形成。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有序推进民主制度,发育横向联系的社会组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围绕以上三个目标深化改革,难度并不小。花钱的改革容易做,需要协调、需要出力的改革很难做。总体看,我们的市场化改革,还处在“途中”,产品市场的机制基本建立了,要素市场的机制还没有确立。改革需要突围。
重庆和成都综合改革给我们提供了希望。他们的改革确实有很大进展。
两座城市都在要素市场扩大方面有显著成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机制建立了,农民市民化的通道打开了,这为提高经济效率创造了条件。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统一,在政府规划和用途管制下推进,促成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成都深化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确立了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制度,为全国解决这个难题树立了典范。成都的农村人口布局调整还增加了耕地面积,打破了目前国内“土地过度城市化、人口半城市化”的困境。
重庆制定了农民变市民的时间表,而成都则一举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重庆通过除恶打黑增进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社会稳定水平有了提高。成都则通过一系列惠民工程改善了政府服务,使成都成为国内公认的宜居城市。
我当然不认为重庆和成都的改革已经十分完美。例如,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以后,土地市场的运行还可以简化,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专业农户的居住方式是不是强调集中,也值得探索;涉及农民权利转让情形时,确保农民自愿原则的实行如何制度化也需要探索;中央政府曾提倡“净地出让”的做法,可解决开发商“强拆”问题,也值得一试。这些方面都应予以重视。
重庆和成都的改革方案绝非是“拍脑门子”的结果。他们的改革固然和地方主要领导人的政治素养有关系,但不要忽视他们所依赖的智囊团队的作用。据我了解,重庆和成都的政策研究室以及市辖社会科学院,都有一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坚定信念的学者,他们对改革的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学界对重庆、成都改革的讨论已相当深入,两座城市的具体做法也已经为人们所逐渐熟知,这里不必一一赘述。当然,引起争议的做法也有。我以为,如果放在更大背景下去看待,也许我们会多一些理解。
中国的改革要从长计议。长远看,重庆和成都目前的改革不免有局限性,但这种局限性有来自地方政府自身局限性的因素。一些重要的改革,单靠地方一己之力,很容易陷入腾挪失矩之局。中国在转型过渡期,需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处理好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以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二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解决纵向分权问题;三是处理好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以增进社会公平,完善民主政治。
我希望这三个关系的调整分别用10年、20年、30年的时间段来完成。调整要一步一步来;不做不行,做急了也不行。光靠地方政府不行,中央政府也要行动。最近流行一个词语,叫做“顶层设计”,我以为是有意义的。重庆、成都的改革有了一个良好开局,如何在更大范围积极而稳妥地推广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与有益探索,需要中央政府设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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