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罚土地闲置
广州重罚土地闲置 更新时间:2010-2-7 0:29:47 广州市政府日前通过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将重罚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保护耕地。 作为经济发达城市,广州已是寸土寸金,经济发展对土地开发的需求急剧上升。土地资源的紧张让广州频频出现“地王”。但是,一方面“地王”频出,另一方面广州也出现了烂尾楼等一些闲置用地,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浪费,也影响了城市建设。 广州市政府近日通过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加大了土地管理的力度,依法处理和利用闲置土地,重视耕地的保护。《处理办法》规定,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计收土地闲置费,如果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将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将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 对能够复耕的闲置用地,《处理办法》规定,闲置土地能够复耕,用地单位不履行复耕义务的,由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土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处理办法》要求,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检察制度,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单位和个人可以对闲置的土地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情况。《处理办法》将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本文地址:http://www.cj8815.cn/56308.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