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规划将出:减税路障重重
物流规划将出:减税路障重重 更新时间:2010-9-17 7:00:01 9月16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近期将完成物流标准化、物流园区、煤炭物流、应急物流、商贸物流等5大物流专项规划。这5项规划将和此前出台的冷链物流规划一起,成为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6大专项规划。
目前,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已经接近尾声,加快物流行业发展的内容亦列其中。而记者了解到,在“十二五”规划通过后,发改委将于明年编制国内首个物流行业发展规划。
下一步,国家还将建立和完善物流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并明确物流作为一个独立产业的发展定位。此间,中央将加大投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物流设施项目资金给以支持。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表示,未来物流行业要进一步调整物流行业的税收政策,以降低税负。
2009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8.1%,该比例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约高出10个百分点。
国家自2005年以来,开始推行物流行业税收领域的减负试点,并于去年编制了物流行业振兴规划。不过,由于体制的原因,减税改革推进仍较慢。
截至目前,国家已经有近5批487家物流企业参加了税收改革的试点,近期第六批物流试点企业也有望加入。不过,记者了解到,部分地区试点的减税改革遭遇地方抵制。
根据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关物流企业税收试点的相关通知,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上述不征营业税的部分,其实是物流外包业务部分。由于一些企业外包业务占总业务比很大,因此试点大大减少了企业税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对记者说,实践表明,绝大多数企业认为试点是有效的,也是欢迎的,物流协会的座谈会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不排除有些地区不很好执行上述政策,“打了执行折扣”。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建议,将减税试点覆盖更大的领域。比如将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自动纳入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范围。此外,建议将物流业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这可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问题。
但贺登才告诉记者,这些建议的执行没有多大进展。在个别省市,试点甚至名存实亡。
“营业税是地方税种,地方担心减少税负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道清原委,“要推行上述改革,需要地方有其他增加的收入来源。”
由于试点改革降低了地方的财政和土地收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去年提出的10项税收改革的建议,包括降低土地使用税,将仓储行业营业税率5%降至3%等,大多并未受到地方采纳。
全国政协委员许善达表示,如果物流行业减负,降低营业税率,或者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会使地方税收收入减少。因此,物流行业的减负需要整个税收体制进行改革。
“有的物流企业以商业用地拿地,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利润更高,还不愿意使用更低成本的工业用地。”许善达认为,物流行业的改革远非减税那么简单。
湖北黄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局长程良佳告诉记者,物流行业涉及的部门太多,很多问题不是单个部门能解决的。比如物流园区规划,如果要降低物流园区的土地价格,以公益性划拨土地的办法,来代替目前的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形式,那么无偿划拨土地后地方会减少土地收入,很多地方政府不一定愿意。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物流业土地政策,明确土地的性质,比如是否可以以公益性土地来定义专业的物流用途的土地;并规范物流车辆道路通行,尝试统一收费政策。
不过汪鸣坦承,这些是未来很长时间需要面对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各个规划何时最终执行,现在很难确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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