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高质量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应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10月25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数字金融为现代金融体系注入了新活力,但在为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供新手段的同时,也呈现出金融风险传播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风险结构更复杂的鲜明特征,给国家金融治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构建一个“创新看得清、业务穿得透、风险管得住”的数字金融体系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李东荣认为,一个高质量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应该是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或者是建设现代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应该朝四个方向努力。一是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二是建立科学的治理机制;三是实现有效的治理规则供给;四是配置适用可行的治理手段。
在实现有效的治理规则供给方面,李东荣表示,随着数字金融的蓬勃兴起,给现代金融功能的实现形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模式、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式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使得现有的存量治理规则的适用性下降。因为原来的存量规则都是针对过去历史条件下的管理而出台的。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这些存量规则的适用性是不够的。另外,增量治理规则的需求在日益上升。
李东荣表示,在中国,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自律组织,以业务规范、信息披露、资金存管、数据治理、技术应用安全等为重点,也在加快建设涵盖监管规定、行业标准、自律规则在内的多层次治理规则体系。“这一治理规则体系是有很强烈的共性需求,这为数字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比较好的保障。下一步在治理规则标准的制订上,中国有很大的空间,有的甚至是在国际上可以发挥我们的话语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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