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不重复安检等一批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新车上牌不重复安检等一批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更新时间:2010-10-2 7:31:37 中新网10月1日电 2010年10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新法规、政策即将开始实施,其中,上海试行柔性退休、车辆管理五项新举措、个人购房契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实行调整等成为关注焦点。 财政部调整购房契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住建部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个人购房契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实行调整,新政从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 9月29日,央行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以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境外机构依法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可以申请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要求,各银行应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并加强对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资金流动的监测。要求各银行应对境外机构身份及其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根据《办法》规定,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不得转换为外币使用,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邮政法》正式实施 快递业面临大洗牌 新《邮政法》过渡期将满,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民营快递企业设下了较高门槛。 新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必须先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之后凭许可申办工商营业执照。而要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门槛大大提高,新法规定:从事同城快递业务注册资本必须在50万元以上,异地快递服务在100万元以上,国际业务在200万以上。据统计,目前国内大小快递企业有3万多家,约80%的民营快递企业不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条件。 据了解,国内目前共有快递企业1万多家,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超过5000家,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的民营快递公司也不超过20家。也就是说,新《邮政法》一旦落地实施,只有20家民营快递企业能成为正规军,其余的要么被淘汰出局,要么拼命“找钱”。 在新《邮政法》中最受争议的是配套文件――《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该规定拟将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业务作为信件递寄业务,划归邮政企业专营。 车辆管理五项新举措推出 新车上牌不再重复安检 公安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出车辆管理方面的五项新举措,从10月1日起实行。 《通知》规定,除了轿车,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也无需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汽车免检范围扩大,既可以大大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有效解决群众往返机动车检测站和车辆管理所的问题,又可以减少群众办理登记前检验车辆的费用。但公安部交管部门提醒,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不适用免检的规定,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通知》还规定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机动车外观彩色相片、拓号改由厂家随车配发。据了解,自2011年1月1日起,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无需再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无需再拍摄和制作相片。据估算,这两项新措施实施后,不但能使群众节省一定费用,还能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时间减少约20分钟。 上海试行柔性退休:男不超65女不超60 从10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据上海市人保局介绍,上海公布的有关试行意见提出,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试行意见将企业各类人才均纳入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实施范围,即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 有专家指出,到2035年,我国将面临两名纳税人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的情况,鉴于我国人口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应当延迟退休年龄。 珠海经济特区再次扩容 范围扩大至全市 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特区扩容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务院关于扩大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指出,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旨在进一步提高珠海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能力,尽快解决珠海市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 据了解,这是珠海经济特区的第4次扩大特区范围: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成立经济特区。当时批准的珠海经济特区面积为6.8平方公里。198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再次扩大至121平方公里。2009年,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珠海经济特区总面积扩大为227.46平方公里。2010年8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正式扩大到全市。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 管道企业将承担污染赔偿责任 我国将于10月1日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为油气输送安全、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能源局将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依法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重点是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即将实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与之前的《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相比,除了新增管道建设规划的内容外,还明确了管道企业的管道保护和因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责任。在环境被污染时,管道企业还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有利于解决污染赔偿的纠纷问题。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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