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不接电话 投资者可投诉
深交所:上市公司不接电话 投资者可投诉 更新时间:2011-3-17 12:26:04 深圳证券交易所16日发布了《深交所第九届3・15投资者网上维权咨询活动问答精选》,及时对投资者网上维权咨询进行解答。 深交所指出,如果投资者遇到上市公司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不接电话、不回答问题的情况,可以通过深交所服务热线或者深交所举报信箱进行投诉举报,深交所将督促有关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投资者也可登录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向相关上市公司在线咨询,上市公司会有专人及时回复。 针对“当投资者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情况时,这些权益是否都归投资者所有?”的咨询,深交所回答:“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即投资者融资买入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时,相关权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时,相关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权益的具体处理,按照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 针对“深交所如何核查确认重大事项中存在的内幕交易?”的提问,深交所表示,深交所建立了重大事项交易核查机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立即对涉及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系统性的专项核查。这些情况包括:发生重大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股价异动、新闻媒体报道存在交易异常、投资者投诉或举报涉嫌内幕交易,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或机构要求协查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专门的核查步骤、核查内容和核查重点。 作者:方红群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本文地址:http://www.cj8815.cn/6867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