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亮剑”违规行为
去年,深交所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征途中,坚持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以促规范、稳监管、维权益、防风险为核心目标,以纪律处分为重要抓手,对证券市场各类违规行为及时“亮剑”,强化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去年,深交所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15份,较2018年154份增长39.61%。其中,对上市公司及责任人作出决定书197份,对债券类发行人及责任人作出决定书9份,对会员作出决定书9份。
在215份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及规范运作违规,分别占比约45.23%和35.69%。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事项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上市公司类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重拳出击”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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