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压实市场中介机构责任建设债券市场良好生态
自去年10月发布《关于“申报即纳入监管”相关自律监管措施问题解答》以来,深交所发现部分证券公司以往执业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及受处理情形。
针对上述情形,为强化监管合力,深沪两所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开展监管联动,对相关证券公司采取自查、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介绍,自《问答》发布以来,在交易所发行审核、存续期监管和各地证监局日常监管中,部分证券公司以往执业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及受处理情形:一是在债券承销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充分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二是因在尽职调查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发行人财务数据存在的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三是因未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审慎核查、发生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被多次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交所将全力支持企业依法高效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同时加大力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对中介机构在公司债券承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业务中的执业行为依规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坚决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坚持“申报即纳入监管”原则,督促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着力加强源头风险防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债券市场环境生态,更好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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