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公司债注册制业务通知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
深交所3月1日消息,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急用先行,明确注册制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及相关业务的衔接安排。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深交所发布业务通知,向市场明确注册制下的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各主体责任等,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注册制程序安排,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注册制实施后,不再区分“大小公募”债券,所有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由深交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审核标准,便利市场参与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满足新的发行和上市条件,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审核流程和时限暂按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现行规定执行。
三是完善相关上市制度,有序衔接规则变化。明确公司债券上市应满足法定发行条件,不再执行暂停上市制度,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债券按照深交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交易。通知实施后,此前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及上市申请按照原规定执行。
深交所表示,将认真按照新证券法要求,加快制定并完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南,高效做好衔接,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推进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同时,将积极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加强对市场机构的培训辅导,确保注册制工作平稳落地,更好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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