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推进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监管
8月3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将按照上市公司风险严重程度和受监管关注程度不同,将其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四个等级。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为正常类上市公司划定了违法违规、炒作股价等12道“红线”。
《分类办法》的评价指标涵盖了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治理及运作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针对正常类上市公司,深交所特别划定了12道“红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决重大诉讼;重组标的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业绩承诺,以及涉嫌利用热点概念、信息披露炒作股价等12种情形的上市公司,其分类登记不得为正常类。
针对高风险类和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重点监管资源也将对其有所倾斜。《分类办法》表示,将对这两类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例如持续关注公司重大风险变化情况、适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公司风险情况等。
《分类办法》将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深交所表示,将推进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提升一线监管效能,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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