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效仿新加坡 离岸金融中心定调避税港型
重庆效仿新加坡 离岸金融中心定调避税港型 更新时间:2010-10-11 6:41:00 “这3个月,平均每天接待12拨客人。”9月29日,杜耀武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自6月28日到重庆两江新区上班后,一直忙个不停。
眼下,重庆正在倾力打造国内首个内陆离岸金融结算中心,中心落户在两江新区的江北嘴。3个月前,杜耀武就任两江新区管委会服务业促进局局长,主抓金融、物流业的招商工作。重庆为此制定的目标是,在今后两三年新增1000亿、2000亿美元的结算,但要实现这一目标,绝非易事。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自近日多个部委调研重庆后,重庆打造保税港型的离岸金融模式也日益浮出水面。
离岸金融大提速
“毛遂自荐的企业太多了。”杜耀武说这话时难掩其兴奋之情。
两江新区的吸引力不小,惠普2009年落户重庆。“惠普在两江新区保税港建立亚太结算中心,每年为超过1000亿美元的资金在重庆流动结算。”杜耀武表示,这为重庆的离岸金融结算中心的建设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开端。
《华夏时报》记者获知,在重庆西永保税区,惠普斥资6000万美元建立第二个综合性电脑生产基地,年产400万台笔记本,十几条现代化生产线,煞是壮观。这家全球最大的笔记本制造商,将结算中心从新加坡转移到重庆,在两江新区第一个开设离岸金融账户,开展离岸结算业务。
按照规划,“今年服务业占两江新区GDP的比重将达到42%,到2015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0%以上。”杜耀武自知担子很重。到2020年,如按两江新区GDP达到6000亿计算,60%的比重意味着服务业要达到3000亿元。
不过,过去3个月的情况给了杜耀武信心。“30多个项目落户,单服务业的引资就超过400亿元。”据杜耀武介绍,目前在谈和拟签的项目还有60个,储备的产能在1000亿元以上。
“自重庆试水结算中心以来,由此增加的税收多达千万美元。”重庆市外经贸委一位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2010年,重庆力争年内再引进2-3家跨国企业的结算中心,新增500亿-1000亿元结算规模,在2012年形成3000亿元的年度结算量。
“在2015年至2020年之间,重庆离岸金融结算中心的建设将有重大突破。”重庆银监会一位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重庆作为开设离岸账户试点地区之一,重庆的目标是在今后两三年新增2000亿美元的结算落户。
定调避税港型
“重庆选择的是避税港型。”杜耀武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离岸金融业务一般有三种模式: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避税港型。
此前,重庆市长黄奇帆在多个场合表示,重庆完全有可能建立西部的离岸结算中心。“现在的结算中心,不需要沿海港口,只要有航空,便于结算中心人员往来。”黄奇帆说。
在考察新加坡后,黄奇帆表示,中国1.2万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网络结算都在海外,其中5000多亿美元在新加坡,3000多亿美元在中国香港,还有一部分在日本。比如惠普,在中国有1000多亿美元,但结算都是在新加坡,这为新加坡创收上百亿。
重庆市发改委一位官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全球主要的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外资证券基金公司都在抢驻江北嘴中央商务区,16家国内地方金融机构有入驻意向。
一时间,重庆的新兴金融机构呈爆发式发展。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已批准的有80多家,加上申报待批的总计超过100家;担保公司已有126家,注册资本金已达120亿元,可担保额度接近1000亿。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已获银监会批准,即将挂牌营运,注册资本达60亿元,将形成600多亿元融资服务能力。
“现在,排队等待获批的国内外银行还有十多家。”重庆市银监会上述官员说,当前,无论是银行业还是保险业,无论是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还是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是加工贸易、离岸金融结算还是电子商务的国际结算,重庆都加大引进的力度。
“到2020年,江北嘴中央商务区要实现金融增加值750亿元、保税港区进出口总额超过160亿美元,现代物流区产值也将超过2500亿元。”杜耀武说,重庆目前正试图筹建国内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并借此把我国每年近千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吸引到重庆结算。
外汇管制成最大阻碍
“重庆建立离岸金融结算中心的路,并非一帆风顺。”重庆银监局上述官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说。此前,黄奇帆曾表示,中国一直搞不好离岸金融业务,是因为受外汇管理体制限制。
为此,黄奇帆专门到新加坡考察,约见新加坡贸工部和淡马锡的官员,并谈到重庆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做法。“重庆现在效仿的就是新加坡的做法。”重庆银监局上述官员说。但相比新加坡,重庆尝试设立离岸金融结算中心还面临不小的挑战,“新加坡是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人才、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方面都比重庆有优势。”他表示。
早在1989年,中国开始尝试离岸金融业务。当时,中国外汇体制改革试点的第一阶段,是批准招商银行在深圳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不过,1998年底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暂停所有的离岸金融业务。
2002年6月,央行发文批准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全面恢复离岸业务,之后也在上海和天津等地允许一些银行从事这方面的业务。
但本报记者采访获悉,时至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一个“规定”制约着离岸业的发展。该规定称,任何中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不能在中国境内开设离岸金融账户,而网络结算、大公司贸易的清算结算,都不能在中国开。对于上述的障碍,重庆正在尝试采取相应对策。
为此,黄奇帆对到重庆考察的商务部副部长陈健说,重庆在推动结算中心时,“希望商务部帮重庆出力,打通这些环节。”重庆市银监会前述处长则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重庆急需建立一整套规范而健全金融健康运转的游戏规则,因为“离岸金融的消极影响是,为投机性的资本外逃及洗钱提供条件”。杜耀武也证实,“目前,重庆正在向中央争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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