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杨永洁
在部分贷款中,九江银行与合作机构发放联合贷,但银行出资比例却高达70%甚至98%,而相关监管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另外,九江银行部分合作贷款机构或无异地放贷资质。为了合规发展,九江银行现已小幅收缩其消费贷规模。
银行监督失责 贷款利率超24%上限
*用户借、还款情况,图由陈小河提供
*用户部分贷款合同,图由周凯提供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给出年化24%的规定,即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
贷款利率之所以被推高,或因合作机构收取了高额担保费。陈小河出具的还款明细显示,每期需还款1153.6元,其中本金为962.03元,利息为80.72元,担保费则高达110.85元。周凯提供的贷款担保合同显示,“甲方为深圳市源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为用户,乙方向九江银行申请贷款900元,甲方对乙方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12个月共计123.64元。”
然而,九江银行对贷款合作机构的变相推高利率行为或负有一定监督管理责任。今年1月,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应充分了解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争议处理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今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其中规定,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违法违规归集贷款资金、设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条件、未依法依规提供贷款管理必要信息、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或违反互联网贷款其他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联合贷出资比例远超监管规定
上述用户的部分贷款明细显示,九江银行与贷款平台合作形式为“联合贷”,即两家及以上的银行或机构,按约定比例出资,联合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互联网贷款。陈小河借款合同显示,贷款人为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小贷”),共同贷款人为九江银行,在用户贷款金额中,贷款人承担2%,共同贷款人承担98%,即九江银行出资比例为98%。
*联合贷出资情况,图由陈小河提供
根据周凯提供的《借款协议》中,总共1000元的贷款,九江银行出资900元,而剩下100元则由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小贷”)提供,即九江银行出资比例为90%,万达小贷出资比例为10%。
*上为九江银行放款,下为万达小贷放款,图由周凯提供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亦规定,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九江银行与它们合作,亦存在异地放贷的风险。《通知》显示,严控跨地域经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不过,九江银行已经在小幅收缩消费贷规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九江银行个人贷款余额为865.89亿元,同比增长30.48%。其中,消费贷款余额183.87亿元,同比增长11.1%,远不及个贷整体增速。2022年6月末,九江银行个人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59%至922.98亿元,其中消费贷款余额下降2.5%至179.4亿元。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九江银行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指出,由于九江银行加强零售业务线上场景化建设,通过线上联合贷款、助贷的方式投放消费类贷款;且严控互联网贷款跨域经营,将各项存续互联网平台贷款业务按计划切换到属地三省范围内,因此消费贷款增速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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