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有关技术标准也在不断迭代更新,各地分别出台了《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新标准出台了以后,按旧标准设计的外门窗安全隐患如何消除?
安徽省于2020年出台了《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34/T1589-2020),第三章第3.1.11条例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民用建筑不宜采用外平开窗。当确需采用外平开窗时,承重五金件应牢固固定,且应采取有效的防儿童坠落及防开启扇坠落的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及技术论证。超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外平开窗。
为什么禁止使用外开窗?原因是外开窗有以下安全隐患:
1、窗户向外开,整个窗扇处于室外,当遇到狂风暴雨时,有可能出现坠落伤人的情况;
2、如果是小孩开窗,身体必须前倾,容易引发坠楼事故;
3、开窗时,可能触碰窗台上的物件,坠落伤人;
4、有的开启外窗,有的不开启时,建筑立面上显得凌乱,破坏了建筑外型的整体美感;
5、外开窗悬空在墙外,擦窗、换玻璃很不方便,也容易使人头晕目眩,发生危险。
那么问题是,2020年7月22日之前设计安装的外开窗比比皆是,且大部分已经老化,大量存在于高层建筑中。根据《民法典》、《建筑法》、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审图公司都没有违规行为,但是现实中就实实在在地存在安全隐患。这个涉及面广泛,直接威胁到千家万户出行的安全隐患如何消除?唯一的办法就是投资更换为内开窗,但是费用由谁出?笔者认为有以下方法供有关部门参考:
1、协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视同房屋质量问题启用维修基金;
2、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所有人,召开协调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
3、地方财政能力强的直接由财政拨款、政府统一招标采购。
以上方案可行否,仅供有关部门参考,以期尽快出台解决方案,消除高悬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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