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资金返还公告一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侦办的阮某被骗案(案件编号:A3706124700002023065001),经查实,阮某被骗钱款中的10000元被转至银行账户6228480084264503214(户名:徐武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狮岭支行)。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银行账户6228480084264503214内有资金10000元。现被害人阮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对给本案受害人阮某办理资金返还:银行账户6212***********2946返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
联系电话:0535-4651177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4年1月19日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资金返还公告二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侦办的阮某被骗案(案件编号:A3706124700002023065001),经查实,阮某被骗钱款中的10000元转至银行账户6230200350254228(户名:黄体宁,开户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银行账户6230200350254228内有资金10000元。现被害人阮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对给本案受害人阮某办理资金返还:银行账户6212***********2946返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
联系电话:0535-4651177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4年1月19日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资金返还公告三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侦办的阮某被骗案(案件编号:A3706124700002023065001),经查实,阮某被骗钱款中的16413.87元转至银行账户6230520240028005270(户名:纪美芝,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高平路支行)。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银行账户6230520240028005270内有资金16413.87元。现被害人阮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对给本案受害人阮某办理资金返还:银行账户6212***********2946返还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整(¥16413.87元)。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大窑派出所
联系电话:0535-4651177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4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伟业
校对: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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