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的柴油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可购买新能源车及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和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只能购买新能源车),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1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用车的消费者,补贴7000元。
消费者可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申请补贴。
截至7月19日,在漯购车的134名消费者享受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25.3万元已发放到账。
编辑 董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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