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跟大家说声抱歉,有粉丝私信想了解企业融资过程的“非法集资”风险,所以提前发了,小微企业如何众筹?后期会发的。
关注“盛世金商”,解锁更多创业常识
“众筹”是目前比较火的名词,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可以起到预消费的作用,项目在没有完全开始甚至只是一个想法的情况下,开始筹资,相当于投资人在产品和服务还没有被生产出来前直接预订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即为项目宣传造势,预热人气,由提前融到了一部分资金,两全其美,虽然很美好,但是众筹和非法集资之间的关系总是说不明,道不清,导致很多创业者望而却步。
众筹OR非法集资
众筹的定义:(来源百度百科)
众筹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现代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
非法集资:(来源百度百科)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
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
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
,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
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
的实质。
分类: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通过出息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祖、售后返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社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祖、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现在众筹很火,很多非法集资者披着“众筹”的外衣开始进行非法集资。
其实看了非法集资和众筹的解释,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样,就两个人“模糊”,感觉似是而非,相关法律并没有对众筹或者是否是非法集资给予一个更加明确的解释,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比如:
什么是社会公众或者是不特定的对象?什么又是特定对象
?再比如:“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
”,投资者在投资钱,如何得知这个集资,只能等到项目失败,钱被骗了才被定义为非法集资。
说个普遍的例子:现在很多商家和企业都有会员卡充值的活动,都会做一些类似于众筹的预售活动,难道这些会员卡充值活动和预售活动是非法集资吗?显然不是的。那么普通大众再购买之前,如何确定这不是非法集资,而是商家和企业正常的营销活动呢?没有人能给出答案,只能等到事后,钱被卷了,才定义为非法集资。
普通投资者如何区别众筹和非法集资(预防非法集资风险)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众筹模式一共有四种:奖励众筹(京东众筹和淘宝众筹,创业者最适用)、捐赠式众筹(水滴)、债权众筹(P2P网贷)、股权众筹(原始会、天使汇等)。其中“股权众筹”为人诟病的最多,也演变为非法集资。
关于股权众筹方案的发行,有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说明,参照证券法第10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首先申明:证券法第10条的是对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描述,不是非法集资的描述,非公开发行的不一定是非法集资。
看了这条,又给人一种模糊的感觉。不过还是能提取几个关键词:
“遵循的法律、法规”“特定对象与不特定对象”“采用广告和公开诱导和变相公开方式”。
通常,企业需要符合条件才能公开发行。比如该企业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公司组织和管理完善成熟等。
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股权众筹都是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只有极少数是注册成功后才发行的众筹方案,根本没有财务记录,不具备公开的发行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如今互联网社交很火爆,在这社交平台发布众筹方案,是否涉及“采用广告、公开诱导和变相公开的方式”更加比较负责了。众筹的核心就是“众”,就意味着该方式对普通大众公开。
所以,当我们遇到一些非公开发行的众筹项目,要警惕。
例如:线下会场举办大型宣讲会、线上QQ群、微信群等,但要明白,不是线下会场和QQ群之类的就一定是非法集资,小编只是要让大家多个心眼。
对于一些真正好的众筹项目来说,发布方式不是很重要,投资者要更加关注众筹方案发行后的风险控制,财务记录的审核和运作过程是否透明,切记:
不透明的一定不要投资。
如何判断某发行方式是不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不公开发行:(两个标准要牢记)
一、项目发起人与其面向的群体有没有联系;
二、发行数额有没有明确的目标和限制。
一般众筹都有时间和目标限制。
切记:如果项目计划没有上限,众筹金额任意增加,不要投资。
是否担保某期限内,将投资者本金并利息一同归还,而且担保的利息高的离谱。
切记,如果项目发起人承诺一定时间内将投资者本金并利息一同归还,不要投资。
众筹的本质是将有共同追求和爱好的人聚集起来,在公开透明的管理下,与发起人共同培育和见证新的项目,发起人不会担保固定回报,投资人既可能获得利润,也有可能面临风险。
总结:普通投资者规避“非法集资”风险三个要点
1、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要警惕(财务和运作过程是否透明)
2、发行数额和目标有没有明确的限制(随意变动的不要投资,没有期限的不要投资,一般单体金额都不会太高)
3、承诺还本付息,利息很高的,一定不要投资。
建议:去一些大的平台去参与众筹。
众筹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不可否认,涉及这方面的法律问题确实比较复杂。当然,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可以实行,对于众筹,我们要客观的看,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因为毕竟众筹模式对于经济发展和
那些处在水深火热的小微企业
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对于参与众筹的参与者,要警惕利用众筹进行的“非法集资”,但不要一棒子打死。
对于众筹项目的发起人要熟知法律,想通过众筹实现创业梦想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触碰法律,越过红线,就一定没有未来。
本文作者:大蛟。向了解更多创业常识,请关注“盛世金商”。您的关注、转发、评论、收藏、私信提建议,是我们创作最大的动力。
不好意思哈,因为有粉丝私信想了解融资过程中的“非法集资”风险,所以提前发了,这篇文章将置顶,小微企业如何融资,后期会发。
本文地址:http://www.cj8815.cn/8470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