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0年的“伟哥”商标纠纷在法律程序上终于有了结论,自此辉瑞将痛失其明星产品“伟哥”商标。一直以来,很多消费者都是从知道“伟哥”才知道辉瑞的,所以这一判决对于辉瑞的影响不言而喻,但与此同时“伟哥”商标将属于中国企业,这样的结局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伟哥”商标案辉瑞终审败诉
广州威尔曼公司表示,辉瑞针对“伟哥”商标起诉包括威尔曼在内的3家公司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标权一案最终法院终审驳回,法院认定辉瑞在中国内地不享有“伟哥”商标权益。辉瑞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伟哥”商标在中国内地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已具有较高声誉。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辉瑞制药认为,媒体早自1998年起就采用“伟哥”一词进行大篇幅报道,“伟哥”商标已成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但广州威尔曼公司不仅宣传辉瑞“伟哥”是其商标,并许可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还通过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辉瑞故将上述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这起旷日持久的“伟哥”商标纠纷要追溯到1998年,当时由辉瑞研制生产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碍)特效药“Viagra”刚刚问世并在全球引起关注,同时,“伟哥”这一名称也被媒体作为“Viagra”的中文翻译名称而被广泛使用。
广州威尔曼公司抢先在中国注册了这一商标,使得辉瑞的“Viagra”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只能注册为“万艾可”。但同时,心有不服的辉瑞也一纸诉状把广州威尔曼告上法庭,也许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官司一打就是10年。
应该说,这起“伟哥”商标纠纷让辉瑞在中国吃到了不少苦头。虽然一直以来,辉瑞都大力地推销其在中国注册的名称“万艾可”,但依旧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不然辉瑞也不会花10年的时间来争夺“伟哥”商标。但从另一方面看,这起纠纷也体现了中国药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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